郑安国:信托业发展必须有统一而细致的规划
来源:WWW.TRUSTSZ.COM 时间:2004-11-08
我国法律明确提出了金融业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四大行业。《信托法》的出台使信托及信托业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那么,信托业如何进一步发展。日前,记者独家采访了华宝信托公司总裁郑安国。
走向成熟还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您对信托业的现状如何评价?
郑安国:从整体来看,国内信托业自规范整顿后回归本业两年多来已取得很大成绩,目前信托公司的资产质量有很大改善,经营风险减小。信托公司不像过去那样无声无息了,公众也在越来越多地关注信托公司和信托产品。尽管有些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出了问题,但总体上问题不大。有不少信托公司做得很不错,有的公司不仅在信托机构中,而且在整个金融机构中,它的内控制度、资产质量都是非常不错的。而问题公司的问题,有很多都是重新登记前留下来的。
现在较突出的问题是信托公司普遍存在盈利模式不成熟,业务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在市场上,信托公司的美誉度不高。
英国的法学家总结英国对法律的贡献时,认为信托制度是对整个法律制度做出的最大的贡献。信托制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复杂多样性,这一特征要求我们在运用这种金融工具时从宏观到操作层面上都需要系统、精巧,细致的设计,而我们现在信托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全面性方面都有待完善。
我觉得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整个社会对信托业了解不够,信托业形象被歪曲,而整个信托业又缺乏一个统一、系统和细致的规划。追根朔源,很多问题都来自于此。所以,信托真正成为一个主要的理财工具,可能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也需要方方面面共同来推进。
控制风险只做熟悉的业务
记者:据我所知,近年来,国内信托公司在建立高效、科学、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方面作了不少探索,贵公司在内控制度方面是如何做的,是否进行前、中、后台分账管理,强化会计制度,在信托产品方面又如何降低风险的?
郑安国:华宝公司一直很重视内控管理,因为我们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做资产管理业务,以资本市场为主。在1999年时,我们就实行类似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办法,每天出净值报表,实行动态的监控。公司的研究、投资和决策三个环节是相分离的,并完善了投资委员会制度和分级授权制度等。2002年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出台后,公司又设立了托管部,主要将客户的资产实行内部托管。即所有客户的资产、资料都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保存,与运作部门分开,起到监督作用。
从公司的构架来说,也力求完备。公司董事会即将引进两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面有风险控制委员会。在公司下设有两个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合规审查委员会(专门审核合规性,其中重点是信托资产从募集到运用的合规合法性。)在合规审查委员会下,还有专门的稽核审查部。稽核审查部即为后台,托管部则是中台,每个信托计划实行信托经理负责制。
华宝推出的不少信托产品是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因为资本市场是我们所熟悉的。泛泛谈论风险没有任何意义,有时风险大小很难评判,而且做金融就是要管理风险。我们从事的业务,一定是我们熟悉的,风险基本上是我们能控制的。我们公司提供的信托产品风险比较小,因为至少我们是比较了解情况的。我们推出了一些二级市场的信托产品,如安心宝的信托计划,专门投资可转换债券;天元500信托计划,虽然投资股票,但有严格的风险控制量化指标,锁定风险。房产前一阵很热,我们就没有推出一个房产信托,一方面我们认为房产市场太不成熟不规范,另一方面我们还没有准备好,准备好了我们才会推。
加强信息披露取信社会
记者:贵公司此前已公布了去年的年报,在信息披露方面走在了前面。您认为信托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郑安国:披露年报是我们很早就想做的事。其实有不少信托公司都做得不错,社会对信托业了解太少,非议较多,目前情况下,信息披露还是很有必要的,管理层也有这个要求。信息披露可看作是对信托业务、信托知识的普及教育,可以增加社会对信托公司的了解,增强信托业的公信力,使社会公众对信托公司有个客观的评价。当然,加强对客户委托人的信息披露,比公开的披露更重要。现在我们公司的很多信息都在公司网站上进行披露,而且都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做。
做信息披露也好,做监管也好,最终一定要考虑行业的发展。行业要发展,就要有一个很好的系统规划,要强化行业地位。我一直主张,信托公司既然是金融机构,它就应该可以做公募,可以集合资金运用,而且像年金这类业务,该是信托专营的,就不应受到其他金融机构的挤压。信托应当有相对专营的业务,否则它就不成为一类金融机构了。
(xintuo摘自上海证券报)